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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4/1 12:08:31     作者:

教创先发[20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教育系统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教育系统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教育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教育系统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 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12〕6号)精神,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现就教育系统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各项要求和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部署,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主题,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分类指导,扎实推进。抓落实,就是结合各地各学校基层党组织实际,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政策措施,大力推广成功的经验做法。全覆盖,就是坚持一抓到底,推动教育系统每个党支部都积极行动起来,引导每名党员都自觉参与进来。求实效,就是着力解决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受欢迎,就是贴近基层需求,回应师生关切,顺应群众期盼,使教育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让党员满意、受师生欢迎。通过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开展,使基层党组织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群众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创先争优、加强基层党组织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年,主要实现以下五个目标。   1.党支部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提升党支部战斗力,巩固扩大先进党支部、提升一般党支部、转化后进党支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党支部基本都要成为先进和较好党支部。民办高等学校在年底之前实现党组织全覆盖。   2.党支部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党支部书记选任渠道不断拓宽、选任范围不断扩大。确保党支部书记每半年接受一次集中培训,每年参加一次实践活动。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着力增强党支部书记服务教育事业发展、服务师生群众的能力。   3.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通过对发展党员实施分类指导、完善多级培养体系、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等,使发展党员尤其是大学生党员质量进一步提高,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中“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成果进一步巩固。加大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力度,把发展教师党员工作纳入各地各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不断增强。   4.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稳定骨干。通过开展党务工作者示范培训、机关党务干部专题培训、党建组织员专题培训等,使党务工作者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地方教育经费投入增长幅度,活动场所建设不断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深入推进。   5.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党组织职责制度、党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内民主制度和党员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并得到有效落实,基层党建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方法步骤   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活动的目标要求,制定计划、分步推进、有序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1.调查摸底、分类定级。对本地本学校和部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从党支部入手,通过调查走访、民主评议等形式,重点检查组织设置是否合理、支部班子是否健全、组织制度是否完善、发展思路是否清晰、活动开展是否正常、作用发挥是否充分、经费场所保障是否落实,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在此基础上,按照教育系统拟定的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细化党支部等级标准;结合调查摸底、年度考核、群众评议、支部自评情况,上级党组织对党支部按先进、较好、一般和后进进行分类定级。分类定级工作应于3月底之前完成。   2.健全组织、理顺关系。以民办学校、幼儿园、边远地区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为重点,通过挂靠建设、区域联建等形式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理顺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按照有利于党支部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的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明确管理主体,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党员组织关系,改进和创新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机制,将流动党员有效纳入组织管理、参加党内生活。   3.对标整改、晋位升级。完善党支部设置,创新开展活动的形式以及发挥作用的途径,积极探索扩大党内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提升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的能力。帮助先进党支部梳理有效做法,总结工作经验;引导后进党支部剖析自身问题,查找症结原因。在此基础上,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指导党支部确立对照标准,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责任和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着力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使每一个党支部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   4.学习先进、创先争优。结合“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和总结工作,通过符合基层实际、简便易行的方法,对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进行考评,把成熟做法转化为政策措施,推进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设。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在服务中心促发展、广大党员在立足岗位做贡献上“学先进、见行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环境,带动全体师生员工争科学发展之先、创校园和谐之优,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四、工作任务   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部署,各司其职,做好各项工作,着力谋划好思路、建设好制度、管理好阵地、开展好活动、发挥好作用。   1.选优训强一个好书记。突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采取调整、选派、选聘、培训等办法,选优训强党支部书记。结合党支部分类定级结果,对不胜任现职的党支部书记,及时进行调整;内部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选派。选拔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师生信任的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提倡党支部书记与行政负责人交叉任职或兼任行政职务,确保党支部书记参与本单位本部门重要事项的讨论和决定。抓好党支部书记轮训,新任党支部书记在半年内完成任职培训。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各地教育部门要举办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班。   2.研究谋划一个好思路。各级教育部门要围绕服务中心任务、建设干部队伍,形成带队伍、干事业的好思路;高等学校要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形成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好思路;中小学校要围绕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建设特色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形成做好思想道德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创设良好育人氛围、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好思路;中等职业学校要围绕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断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形成深化改革创新、提高培养质量、促进就业创业的好思路;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要围绕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形成团结凝聚师生员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的好思路。   3.建立完善一套好制度。总结提炼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做法和经验,推动每个党支部至少建立一项务实管用的制度,促进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定期反馈等做法规范化、长效化。健全完善基层党务公开制度,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健全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注重关心和帮助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推行发展党员记实制、公示制、票决制,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建设管理一个好阵地。针对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力度,切实解决一些党支部缺经费、少场所问题,保证党支部工作有力量、办事有经费、活动有阵地。要对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没有活动场所或活动场所不达标的,要抓紧建设和达标;现有场所设施不配套、服务功能不完善的,要抓好配套完善;已有活动场所但使用不充分、不合理的,要督促整改,促进活动场所让党员师生充分利用、受党员师生欢迎。   5.健全落实一个好机制。着力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支持力度,把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纳入各地各学校各单位年度预算,专项列支,充分保证基层党组织日常活动的开展。要关心和支持教工党支部书记的工作,保障他们的待遇。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应在党费使用上给予民办学校更大支持,协调解决民办学校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教育部门和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的帮扶力度。   五、组织领导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以创先争优为动力,确保教育系统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学校要把加强基层组织作为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全面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任务。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各级教育工作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制定实施意见,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2.建立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各级教育部门和单位要普遍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调研蹲点服务师生制度。建立联系点,定点联系指导教育基层单位,把调查研究与工作指导相结合,找准基层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工作重点,帮助基层加强组织建设;机关干部联系学校党员师生,与他们一起过组织生活,倾听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3.建立“联述联评联考”制度。“联述”要求各级教育工作部门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分别向同级地方党委和上一级教育工作部门进行专项述职(各级各类学校向所属教育工作部门进行专项述职)。“联评”要求组织下级教育工作部门、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上一级教育工作部门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党支部、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其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联考”要求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各级教育工作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   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请于4月10日前,将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和进展情况,连同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分类定级汇总表、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整改汇总表,报送至教育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表格可在教育部门户网站“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专栏下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zxccxb@moe.edu.cn。   附表: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doc;   2.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doc;   3.中小学校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doc;   4.中等职业学校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doc;   5.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调查摸底与分类定级表.doc;   6.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分类定级汇总表.doc;   7.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整改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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